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各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3.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长7%。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4.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
协办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9%。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杨晓超、市地税局王晓明、市国税局吴新联、各区县区县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均下降3.5%。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交通委刘小明、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园林绿化局邓乃平、市农业局赵根武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4%。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程静、市发展委张工、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
协办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二、保持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8.充分发挥消费主导作用,深入挖掘首都市场的巨大潜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左右。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
协办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各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9.认真落实国家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对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农民的补贴,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长。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民政局吴世民、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0.积极发展文化消费、老龄消费、健康消费、网络消费等新兴消费。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市文化局降巩民、市民政局吴世民、市体育局李颖川、市卫生局方来英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1.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升级特色商业街区。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2.继续抓好各类主题促销活动,认真做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工作。
牵头领导:程红、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市农委王孝东、市发展委张工、市环保局陈添、市负责人、市财政局杨晓超、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工商局杨艺文、市质监局赵长山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3.抓好连锁超市、农村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网点建设,提升新城商业发展水平,扩大农村消费。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市工商局杨艺文
协办单位:各区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4.大力发展旅游消费,积极推进旅游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传统旅游品质,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兴旅游热点,以旅游带动外来消费快速增长。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旅游局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市规划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局、市交通委、市、市科委、市农委、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5.全面推进商贸流通规范化、现代化、特色化、国际化发展,加快建设国际商贸中心。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市规划委、市旅游局、市编办、市贸促会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6.投资适度增长与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效益并重,着力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努力扩大产业投资,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
协办单位:市重大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局、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委、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委、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各区县、中关村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园管理中心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7.切实用好投资,全年市固定资产投资347亿元,重点保障在建、续建项目,优先支持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公共设施、民生工程等领域。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市财政局杨晓超
协办单位:市重大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局、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各区县、中关村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8.进一步完善融资体系,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重点项目和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市财政局杨晓超、市金融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市政市容委、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9.积极扩大民间投资,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市财政局杨晓超、市金融局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社会办、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教委、市体育局、市文化局、市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银监局、市法制办、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旅游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市文物局、市广电局、各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20.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带动工程,完善股权投资体系,加强创业发展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产业化和技改投入,不断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市财政局杨晓超、市金融局、市科委闫傲霜、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杨国中、银监局楼文龙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21.进一步调整房地产投资结构,加大政策性住房投资力度。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发展委张工、市国土局魏成林、市规划委黄艳、市财政局杨晓超、各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地税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22.优化土地储备开发,继续完善土地储备开发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土地储备开发模式,健全各部门联动机制。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魏成林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金融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各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23.认真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职能,建立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制度,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强化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首都市场价格秩序。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24.保障农产品货源供应,完善绿色通道政策。
牵头领导:程红、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商务委卢彦、市交通委刘小明、市负责人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25.加强生活必需品储备,必要时实行价格临时干预。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市发展委张工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26.落实价格补贴政策,健全社会保障待遇相关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民政局吴世民、市发展委张工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27.认真落实市食品安全“十二五”行动计划,构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食品办宽
协办单位:市食品办单位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28.建立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和供应储备保障机制,保障“三品一械”质量安全。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药监局丛骆骆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29.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制假售假,市场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杨艺文、市质监局赵长山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三、深入推进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
30.认真落实中关村示范区条例,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策源地。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中关村管委会郭洪、市发展委张工、市科委闫傲霜、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法制办周继东
协办单位:相关区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31.建设首都创新资源平台,完善中关村科技创新和产业化促进中心的工作机制,推动中央与地方创新资源整合。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中关村管委会郭洪、市科委闫傲霜、市发展委张工、市规划委黄艳、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金融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32.深化先行先试,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委,抓紧落实中关村科技处置、使用、收益试点等五方面政策,争取设立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中关村管委会郭洪、市科委闫傲霜、市发展委张工、市财政局杨晓超、市金融局、市地税局王晓明、市国税局吴新联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33.研究推动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金融局、市科委闫傲霜、中关村管委会郭洪、海淀区林抚生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34.落实高端人才政策,深入实施“海外人才聚集”、“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加快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委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35.统筹安排100亿元资金,做好联合审批和落地服务,加大对中关村示范区建设支持力度,全力推动科技产业化。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市财政局杨晓超、中关村管委会郭洪、市科委闫傲霜、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
协办单位:承担审批职能的其他相关委办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36.全面实施“十百千工程”和“瞪羚计划”,支持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型企业开拓市场、做强做大,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的世界级企业。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中关村管委会郭洪、市科委闫傲霜、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金融局、市发展委张工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37.优化中关村自主创新体系,积极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企业创新激励机制,促进新型产业组织加快发展,努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中关村管委会郭洪、市科委闫傲霜、市发展委张工、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38.实施中关村标准战略,推动标准创制。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中关村管委会郭洪、市质监局赵长山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39.加强知识产权,培育发展科技中介组织,促进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用。
牵头领导:洪峰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知识产权局汪洪、中关村管委会郭洪、市金融局、市科委闫傲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40.制定实施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和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科委闫傲霜、中关村管委会郭洪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41.落实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和实施意见,加快现代三工厂、数字电视产业园、中核科技园、三一制造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高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发展水平。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发展委张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张伯旭、顺义区、区祁红、昌平区金树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42.研究探索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及本市服务业综合试点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支持信息服务、商务服务和物流等重点产业发展,推进石景山国家服务业综合试点区建设。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商务委卢彦、市金融局、石景山区夏林茂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43.大力发展金融产业,支持金融街适度拓展和南北连片,促进商务中心区功能集聚,推进丽泽金融商务区建设。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市金融局、市规划委黄艳、市国土局魏成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商务委卢彦、西城区张建东、朝阳区程连元、丰台区崔鹏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44.完善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发展扶持政策,抓好中国动漫游戏城、中国乐谷、传媒产业走廊、通州文化主题公园、古北水镇等重点项目,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能力和集约化水平。
牵头领导:市主管负责同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张淼、市发展委张工、市文化局降巩民、市广电局李春良、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财政局杨晓超、朝阳区程连元、海淀区林抚生、丰台区崔鹏、石景山区夏林茂、通州区岳鹏、大兴区李长友、平谷区张吉福、密云县王海臣
协办单位:市旅游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45.积极发展家政服务业,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
牵头领导:丁向阳、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社会办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46.认真落实与中央单位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加快推进合作产业建设,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发展委张工、市科委闫傲霜、市农委王孝东、市金融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47.把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要求。
牵头领导:洪峰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环保局陈添、市发展委张工、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交通委刘小明、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水务局程静、市国资委周毓秋、市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市农业局赵根武、各区县区县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张伯旭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48.强化目标管理和考核,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交通委刘小明、市商务委卢彦、市科委闫傲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49.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快既有建筑节能。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规划委黄艳、市财政局杨晓超、市发展委张工、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各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50.加大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力度,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市财政局杨晓超、市商务委卢彦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51.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52.推进20蒸吨以上及部分分散燃煤锅炉清洁能源,完成80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
牵头领导:洪峰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环保局陈添、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规划委黄艳、相关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53.研究建立老旧机动车更新淘汰长效机制。
牵头领导:洪峰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环保局陈添、市交通委刘小明、市商务委卢彦、市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54.新增公交车达到第五阶段国家排放标准,继续抓好新能源公交、环卫车的示范应用。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科委闫傲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55.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发应用。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市科委闫傲霜、市发展委张工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56.积极推动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商务委卢彦、市财政局杨晓超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57.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以上。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58.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充分就业。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教委姜沛民
协办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59.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复退军人的就业工作,推动城镇促进就业政策向农村延伸,完善城乡就业援助制度。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民政局吴世民、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60.研究制定“三高”退出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政策,围绕“绿色经济”引导城乡劳动力实现“绿色就业”。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
协办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61.健全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进充分就业社区(村)的创建工作,逐步形成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社会办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62.加强劳动关系协调,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切实劳动者权益。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总工会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63.推动“新农合”市级统筹,启动市级公费医疗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新格局。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方来英、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金融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64.健全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等各项待遇标准。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65.积极拓展社保卡服务功能。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66.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实行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研究设立慈善医疗救助基金。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各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67.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定的多部门联动机制,促进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水平。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法制办、市
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68.大力扶持社会化养老服务,积极发展社区养老餐桌和托老所,培育500家示范性
社区(村)养老餐桌和500家社区(村)托老所。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市财政局、各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69.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关心残疾人文化生活,切实保障残疾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残联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70.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加大政策性住房建设收购力度,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切实增加实物供给量,确保新建和收购20万套,竣工10万套。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国土局魏成林、市发展改
革委张工、市规划委黄艳、市财政局杨晓超、市金融局、各区县区县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71.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出台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政策。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国土局魏成林、市发展委张工、市规划委黄艳、市农委王孝东、市金融局、市财政局杨晓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学锋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72.继续推进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学锋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73.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更新。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园林绿化局邓乃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发展委张工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74.按计划完成棚户区。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国资委周毓秋、市发展委张工、市财政局杨晓超、市规划委黄艳、市国土局魏成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学锋
协办单位:市地税局、市文物局、市市政市容委、市环保局、市金融局、丰台区、门头沟区、区、通州区、大兴区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75.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投资投机需求,保持土地供应平稳有序,继续增加住房有效供给,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发展委张工、市国土局魏成林、市规划委黄艳
协办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银监局、各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76.保障和市场供给相结合,积极探索完善住房制度,逐步形成符合首都实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发展委张工、市国土局魏成林、市规划委黄艳、市财政局杨晓超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77.落实中长期教育与发展规划纲要,启动实施国家教育体制试点和重点建设项目。
牵头领导:洪峰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姜沛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78.制定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编制区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牵头领导:洪峰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姜沛民、各区县区县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79.加大幼儿园新建改建力度,新增入园名额2万个,加强幼教师资培养,规范幼儿园准入和收费管理。
牵头领导:洪峰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姜沛民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80.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牵头领导:洪峰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姜沛民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81.深化教师交流、学区化管理等,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牵头领导:洪峰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姜沛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82.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牵头领导:洪峰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姜沛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83.继续实施市属高校本科质量工程、研究生创新工程、人才强教深化计划等“三大工程”和三年基建规划。
牵头领导:洪峰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姜沛民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84.组建市医院管理机构,积极开展公立医院试点。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方来英、市发展委张工、市编办刘云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85.加快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方来英、市发展委张工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86.建立健全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规范及考核办法,制定考核内容和标准,规范考核工作流程与方法,促进项目的科学实施;认真做好重大传染病监测与防控,开展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加强疫情处理检测能力培训;不断完善院前急救体系。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方来英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87.健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机制,加强医护人员培养培训,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方来英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88.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方来英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药监局、市中医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89.支持“十病十药”产品研发生产,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方来英、市科委闫傲霜、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药监局丛骆骆、市中医局赵静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90.强化公立医院管理,在全市医院推广双休日全天门诊,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方来英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91.大力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建立完善广覆盖、高效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牵头领导:市主管负责同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化局降巩民、市广电局李春良、市新闻出版局冯俊科
协办单位:各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92.深入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努力提供更多优秀文化作品。
牵头领导:市主管负责同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化局降巩民、市广电局李春良、市新闻出版局冯俊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93.加快建设首都图书馆二期等标志性文化工程。
牵头领导:市主管负责同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化局降巩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94.进一步深化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牵头领导:市主管负责同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化局降巩民、市社会办宋贵伦、团市委王少峰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95.深化文艺院团和文化单位内部机制。
牵头领导:市主管负责同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化局降巩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96.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试点。
牵头领导:苟仲文、市主管负责同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广电局李春良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委、市财政局、市通信管理局、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97.办好首届国际电影季。
牵头领导:市主管负责同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广电局李春良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98.切实做好地下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推进历史文化名城整体和启动中轴线申遗工作。
牵头领导:市主管负责同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物局孔繁峙、市文化局降巩民、市规划委黄艳、东城区牛青山、西城区张建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99.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深入实施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身体素质,加快建设健康城市。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体育局李颖川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五、加大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力度
100.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任务和1230个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扶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邓乃平、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01.鼓励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支持涉农企业上市。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金融局、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02.认真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魏成林、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03.严格土地管理,严肃查处违法用地。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魏成林、相关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重大办、市监察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04.完成30万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新增改善农业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水务局程静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05.打造一批农业基础建设及综合开发核心示范区,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农业生态谷等重点项目。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科委闫傲霜、市农业局赵根武、昌平区金树东、顺义区、区祁红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06.完善都市型现代农业实现形式,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07.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新建基本菜田5万亩,提高蔬菜自给率。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农业局赵根武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08.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确保低收入农户稳定增收。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09.认真做好世界草莓大会、种子大会和国际园林博览会筹备工作。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园林绿化局邓乃平、市农业局赵根武、昌平区金树东、丰台区崔鹏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10.基本完成城乡结合部城市化工程50个重点村的拆迁任务,统筹解决好产业发展、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
牵头领导:陈刚、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钢
协办单位: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单位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11.扎实推进规划新城建设,增强对中心城区功能和人口疏解的吸引力。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规划委黄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国土局魏成林、市发展委张工
协办单位:市教委、市卫生局、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12.在发展新区加快打造地区生产总值500亿元级、1000亿元级的经济强区。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
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农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13.研究制定促进农转居的政策措施,完善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规划,高标准建设一批示范小城镇和全国千强镇。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发展委张工、市规划委黄艳、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14.健全“5+3”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王孝东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15.继续开展农村抗震节能住房建设和既有农房保温节能。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农委王孝东、相关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委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16.启动10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推动城市服务管理向农村延伸。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民政局吴世民、市社会办宋贵伦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17.组织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及条件恶劣地区农民搬迁5000人。分散搬迁农户全部入住,整村搬迁的新建房主体工程完工。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相关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委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18.充分发挥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的作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扎实做好性修缮和对接安置工作。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市商务委卢彦、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张淼、市文化局降巩民、市文物局孔繁峙、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规划委黄艳、市国土局魏成林、相关区区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19.加快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技城建设,着力打造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带。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中关村管委会郭洪、海淀区林抚生、昌平区金树东、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发展委张工、市规划委黄艳、市科委闫傲霜、市国土局魏成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重大办杨斌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20.聚焦通州,集中力量,全面启动新城区建设,加快推进土地入市、项目开工,尽快实施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立体式绿色交通网体系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通州区岳鹏、市规划委黄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国土局魏成林、市发展委张工、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交通委刘小明、市商务委卢彦、市民防局王永新、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重大办杨斌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21.进一步做强临空经济区,着力发展高端商务、现代物流和先进制造业,提升东部地区发展水平。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市发展委张工、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规划委黄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国土局魏成林、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交通委刘小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齐京安、海关甘荣坤、朝阳区程连元、通州区岳鹏、顺义区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22.深入推进城南行动计划,完成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功能区项目和民生工程。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市规划委黄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国土局魏成林、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交通委刘小明、市环保局陈添
协办单位: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区、大兴区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23.认真抓好南中轴线规划建设。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规划委黄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发展委张工、市国土局魏成林、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交通委刘小明、市商务委卢彦、市文物局孔繁峙、市园林绿化局邓乃平、东城区牛青山、西城区张建东、丰台区崔鹏、大兴区李长友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24.做好新机场开工建设准备工作。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市规划委黄艳、市国土局魏成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重大办杨斌、大兴区李长友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25.着力打造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带。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发展委张工、市科委闫傲霜、市规划委黄艳、市国土局魏成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
协办单位:相关区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26.贯彻落实关于加快西部地区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丰台区崔鹏、石景山区夏林茂、门头沟区王洪钟、区祁红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卫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旅游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局、市科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地税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重大办、中关村管委会、市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资委、市环保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27.抓好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建设。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重大办杨斌、市规划委黄艳、市发展委张工
协办单位: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石景山区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28.抓好永定河绿色生态发展带建设。
牵头领导:陈刚、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程静、市园林绿化局邓乃平、市发展委张工、市规划委黄艳、市国土局魏成林
协办单位: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区、大兴区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29.积极推进燕房石化新材料、窦店现代制造业发展。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区祁红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30.大力支持文化科技高端产业新区、门头沟国家生态修复科技实验区、密云国际绿色休闲旅游产业综合示范区、延庆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和平谷绿色能源建设。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市科委闫傲霜、市旅游局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市园林绿化局邓乃平、市国土局魏成林、市规划委黄艳、市环保局陈添、区齐静、门头沟区王洪钟、密云县王海臣、延庆县李先忠、平谷区张吉福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31.大力发展沟域经济,做好7条沟域经济发展规划的公开征集工作,启动7条重点沟域建设,打造新型山区生态经济带。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市国土局魏成林、相关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六、着力提高城市精细化服务管理水平
132.全面实施缓解交通拥堵各项措施,多管齐下、分阶段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见到实效。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市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市教委姜沛民、市科委闫傲霜、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规划委黄艳、市国土局魏成林、市环保局陈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水务局程静、市商务委卢彦、市工商局杨艺文、市法制办周继东、市重大办杨斌、市文物局孔繁峙、市园林绿化局邓乃平、东城区牛青山、西城区张建东、朝阳区程连元、海淀区林抚生、丰台区崔鹏、石景山区夏林茂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33.加大轨道交通建设力度,抓好在建线建设,争取中心城两条新线分段开通。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重大办杨斌、市交通委刘小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规划委黄艳
协办单位: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34.继续完善网结构,实施快速网和重点地区拥堵节点改扩建工程,推进微循环系统建设。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市负责人、相关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园林绿化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35.开工建设东西二环等地下隧道。
牵头领导:苟仲文、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市规划委黄艳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36.改善公共交通出行条件,增设向小区延伸的公交专线,建成阜石大容量快速公交线,新增一批公交专用道,公交出行比例达到42%。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市负责人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37.加快建设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优化重点区域交通组织,研究制定交通严重拥堵应急预案,完善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依法严格管理,提高交通服务管理水平。
牵头领导:刘敬民、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市负责人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38.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保持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零增长,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市财政局杨晓超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39.优化自行车和行人出行,绿色出行。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市负责人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40.抓紧研究制定人口有序管理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人口管理体制,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负责人、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滕盛平、市发展委张工、市人口计生委刘志、各区县区县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41.加强人防工程使用管理,规范房屋出租行为。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防局王永新、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滕盛平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42.推广农民出租房屋集中管理新模式。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滕盛平、市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43.实现居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信息化。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滕盛平、市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44.研究实施居住证制度,提高流动人口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滕盛平、市负责人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45.加强与周边省区市协作,探索区域人口调控综合协调机制,促进人口有序流动。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秦刚、市负责人、市人口计生委刘志、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滕盛平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46.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提出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和纳污红线控制指标,逐步开展试点考核工作。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程静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47.完成海淀区节水型社会试点验收,继续推进大兴区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启动区节水型社会试点工作。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程静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48.推进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建设。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孙国升
协办单位: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区、通州区、大兴区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49.抓好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三大水系综合治理,加强湿地,提升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水平,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35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20平方公里。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程静、市农委王孝东、市国土局魏成林、市园林绿化局邓乃平、市发展委张工、相关区县区县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50.启动陕京天然气四线、大唐煤制气进京管线建设前期工作,加快远郊区县供气干线建设;完成东南热电中心建设。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规划委黄艳、市国土局魏成林
协办单位:朝阳区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51.推进供热计量收费,研究制定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和困难群体采暖保障措施。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发展委张工、市财政局杨晓超、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民政局吴世民、市国资委周毓秋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52.推进居住小区住宅楼房信报箱补建更新工作,提高城乡邮政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邮政管理局胡仲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
协办单位:各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53.制定智慧城市行动纲要,积极推进物联网、云计算示范应用,加快城市信息化建设步伐。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科委闫傲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54.加快鲁家山、南宫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继续治理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市容委陈永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55.在1200个小区、1200个村庄开展垃圾分类达标试点。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56.大力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57.卢沟桥再生水厂投入运行,实现向永定河供水;加快建设清河、吴家村、北小河、酒仙桥等污水处理厂升级工程;完成高碑店升级工程前期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完成小红门污水处理厂升级工程及郑王坟、定福庄再生水厂前期工作。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程静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国资委、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58.加快五里坨、东坝、垡头污水处理厂建设。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程静、朝阳区程连元、石景山区夏林茂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59.加快排水和再生水管线建设,完成排水管网建设20公里,新建再生水管线20公里。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程静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资委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60.继续扩大再生水利用,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2%,城区和郊区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5%和55%。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程静、相关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61.开展“精细管理、美化市容”活动,推进城六区重要交通干道两侧遗留项目整治,提升主要道景观,抓好薄弱地区和农村整治。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规划委黄艳、市市政市容
委陈永、市执法局李润华、市园林绿化局邓乃平、市农委王孝东、相关区县区县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62.加快南海子等郊野公园、滨河森林公园以及两道绿化隔离带建设,山区低效林和平原防护林,实施城市增绿添彩工程,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54%。
牵头领导:夏占义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邓乃平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63.全面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力争二级和好于二级占比达到75%。
牵头领导:洪峰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环保局陈添、市发展委张工、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交通委刘小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负责人、市规划委黄艳、市质监局赵长山、市园林绿化局邓乃平、市监察局张厚崑、市农委王孝东、市农业局赵根武、各区县区县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张伯旭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七、进一步深化和扩大
164.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行政审批权限。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监察局张厚崑、市法制办周继东、市编办刘云广、承担审批职能的相关委办局负责人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65.完善投资审批大厅运行机制,强化审批后续监管。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办公厅孙康林、市监察局张厚崑、市发展委张工、市法制办周继东、承担审批职能的相关委办局负责人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66.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保障重点支出,加强审计监督。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财政局杨晓超、市审计局李颖津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67.全面完成乡镇机构。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编办刘云广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农委、相关区县
完成期限:2011年8月底前
168.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完善结构,稳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支持市属企业整体上市或主业资产上市,继续推动劣势企业退出,提高国有经济产业集中度。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资委周毓秋、市金融局、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69.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规范市场准入,强化金融服务,解决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共性问题。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金融局、市科委闫傲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70.积极发展要素市场,加快资本市场建设,推动设立文化产权等交易所。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金融局、市文化局降巩民、市广电局李春良、市新闻出版局冯俊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71.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适时开展天然气价格、阶梯水价。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委张工
协办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72.抓好出口产业建设,支持双自主产品扩大出口,鼓励企业培育出口品牌。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
协办单位: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73.完善促进服务贸易的政策体系,推动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新兴服务贸易。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74.落实国家进口促进政策,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能源和原材料进口。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
协办单位: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75.加强投资促进工作,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端产业,更加注重引进技术、管理和人才,推动存量外资企业转型升级。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投资促进局周卫民、市商务委卢彦、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科委闫傲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76.积极吸引国内外企业总部落户,促进总部经济实体化经营。
牵头领导:苟仲文、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投资促进局周卫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77.落实支持政策、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市发展委张工、市投资促进局周卫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78.深化京港、京澳合作,全方位开展城市对外交往,积极申办有影响力的国际活动,不断提升首都国际化水平。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外办(市港澳办)赵会民、市商务委卢彦、市投资促进局周卫民、市贸促会熊九玲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79.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对口支援的部署与政策,推进经济、干部、人才、教育和科技援疆,多方面、多渠道支援发展,全面落实玉树援建协议。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秦刚、新疆和田前方指挥部刘剑、拉萨前方指挥部贾沫微、青海玉树前方指挥部刘永富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80.进一步拓宽与周边地区合作领域,研究编制区域合作发展规划,充分发挥首都城市的服务辐射功能,积极推动首都经济圈建设。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秦刚
协办单位:市发展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委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八、全力首都和谐稳定
181.积极开展文明区县、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
牵头领导:市主管负责同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首都文明办陈冬、市农委王孝东、市民政局吴世民、市社会办宋贵伦、市文化局降巩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82.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教育。
牵头领导:洪峰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姜沛民、团市委王少峰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83.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民族、教、外事、侨务、对台工作。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总工会负责人、团市委王少峰、市妇联赵津芳、市民委(市教局)池维生、市外办(市港澳办)赵会民、市侨办李印泽、市台办马玉萍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84.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认真落实优抚和安置政策,做好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和退役士兵就业服务,解决实际困难。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85.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建设意见的实施规划,改进立法工作,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法制办周继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86.依法科学决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参与度,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办公厅孙康林、市监察局张厚崑、市法制办周继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87.全面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深化村务公开管理,完成村务公开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88.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构建律师管理与服务新机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于泓源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89.加政复议工作。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法制办周继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90.加快社区规范化建设,健全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促进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努力扩大志愿者队伍。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社会办宋贵伦、市民政局吴世民、团市委王少峰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91.完善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加快实现社会服务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社会办宋贵伦、市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92.推进1700个农村社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社区基础设施。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93.进一步扩大“一刻钟社区服务圈”试点,落实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完善购买社会公共服务机制。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社会办宋贵伦、市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94.用群众工作统揽工作,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制,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群众利益表达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维稳办闫满成、市办薄钢、市于泓源、市负责人、市国土局魏成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规划委黄艳、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发展委张工、市交通委刘小明、市国资委周毓秋、市教委姜沛民、市卫生局方来英、市水务局程静、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滕盛平、市安全监管局张家明、市食品办宽、市环保局陈添、市农委王孝东、市园林绿化局邓乃平、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民政局吴世民、各区县区县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95.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加大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安全监管局张家明
协办单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单位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96.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强化应急资源统筹协调,提升突发事件综合防范水平。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办公厅孙康林
协办单位:市应急委各单位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97.按照一流标准,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和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建设。
牵头领导:苟仲文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负责人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98.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定、百姓安宁的良好局面。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负责人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199.深入实施绩效管理,加强公务员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办公厅孙康林、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市监察局张厚崑、市法制办周继东、市编办刘云广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200.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加强对行政的监督制约,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牵头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监察局张厚崑
协办单位:市各工作部门、各区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关村管委会、西站地区管委会、地区管委会
完成期限:2011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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