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为何热衷于牵手运营商??网站运营
近日,中国移动和百度宣布在亦庄将合资共建新一代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中心,一时间备受业外的瞩目。有不少业界人士认为,对于一向习惯于行业封闭和甲方思维的电信运营商而言,这是一种积极“走出去、请进来”的主动创新之举,更是“互联网思维”的最佳体现,这种观点是否盲目乐观姑且不论,反观成功构建起OTT业务模式并推动电信运营商“管道化”的互联网企业,为何在此时如此热衷于与电信运营商的合作才是关键.
打破壁垒与各取所需
近年来,在3G网络和智能终端普及的推动下,国内移动互联网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的良机,也同样成就了许多互联网企业。以百度为例,近年来,产品集群和用户规模都在不断扩大,百度旗下的产品和平台中用户达到一亿以上的“亿户俱乐部”就有14个,至于腾讯系、阿里系旗下系列产品,其用户数领先优势就更加明显。反观电信运营商阵营,虽然在移动互联网应用与服务的新价值领域上鲜有作为,但至少在基础管道方面的发展势头迅猛,近年来无线数据流量以每年翻番的速度增长。但随着用户市场逐渐成熟,移动互联网和市场营销的双重作用日益明显,瓶颈也逐步浮出水面。首先是移动互联网比互联网对市场催熟的周期明显缩短、催熟作用更加明显,过去一项产品或服务从导入市场到大面积普及,往往需要短则三五年、长则十年八年的时间,这些在当前下已被大大缩短,部分业务甚至一到两年就已经成熟,而成熟度较高的市场,其典型特征就是竞争激烈、单用户价值空间缩减、整体上升空间受限。其次是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各自的短板明显,前者的管道化问题日益明显,而面对移动互联网的广阔空间却由于自身的制约而难以施展;后者在加速发展并向未来进一步扩张时,由于自身的制约,在应用与服务的软层面虽然有明显优势,但在“云、管、端”的硬层面上却无法进一步掌控。
作为在“互联网丛林”中长大的互联网企业,一出生就需要披荆斩棘从竞争对手中杀出血,故而在面临危机的时候更能显示出敏锐的洞察力和预判能力。相比之下,电信运营商则面临着传统业务式微、流量等新业务资费不断被拉低且量收增长不匹配的尴尬。因此,积极寻求打破壁垒,进而合作各方从中各取所需是大势所趋。即电信运营商可以通过合作实现“借船”,到达之前并不熟悉也不擅长的“新蓝海”,并以此为跳板切入未来的数字服务市场,同时借助合作伙伴的力量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和价值空间;互联网企业可以就此打通基础通信网络的壁垒,进一步强化自身的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而且可以借助新的平台进行自身不同业务平台之间的融合,甚至对外扩展到新的业务领域。因此中国移动与百度的合作,虽然初步合作层面较浅,但相信随着项目的展开和市场实践的探索,今后会有更加显著的成效。
携手合作不等于“互联网思维”
既然合作对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双方都有着共赢的前景,那么这种合作是否就实现电信运营商所谓的“互联网思维”呢?笔者认为未必如此。所谓的“互联网思维”,各专家学者都有着不同的定义,实际上“互联网思维”并没有玄之又玄的理论,其核心思想归结起来就是两个关键:一是“以客户为中心”的运营模式,从互联网兴起时的搜索引擎和门户之争,到时至今日微信的一统江湖,莫不是围绕着这个核心规律在展开竞争;二是价值模式创新,从十多年前“互联网+”对各个传统领域的渗透和开始、到今日O2O电商模式大行其道,都是模式不断创新的结果。
然而,在近期电信运营商与互联网企业的各类合作中,却没能很好地体现出上述两大核心。以天翼腾讯视频手机的合作为例,中国电信提供了高额的免费流量资源、腾讯视频则提供了免费视频服务。撇开看似优势互补的,我们不难发现:实际上中国电信自身难以从中获取流量价值,而大额的赠送也未必能换来相应的回报。至于消费者,看似得到了免费流量和服务,但未必会有大量消费者因此更换网络和终端;反观腾讯,虽然付出的是免费服务,但互联网服务的边际成本极低、边际效用明显,借此推广,如果成功则可以发挥自身价值模式灵活的优点直接或间接获利,如果不成功,至少可以在推广期间赚足眼球、相当投入了广告费。由此可见,这种类型的合作对互联网企业而言很“互联网思维”,但对电信运营商并非如此。
可以预见,今后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的合作范围将越来越广泛,合作方式将越来越灵活多样,合作深度将越来越由表及里。跨界合作是好事,能够汇聚多方力量来共同开拓未来市场,对电信运营商也是意义非凡;但电信运营商也应当认真客观地审视自身在当前移动互联网市场中的地位和定位,按捺急功近利的焦躁,摒弃似是而非的观念,放下甲方思维的优越感,脚踏实地而又实事求是地开展合作,才有可能取得突破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