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家安全教育日这些知识你应该知道!
2015年通过的《法》第十四条:“每年4月15日为全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将迎来第4个全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人人有责。树立意识,自觉关心、维护,是我国的的基本义务。关于,这些事你都知道吗?
新的《法》是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以法律对安全、国土带三点水的男孩名字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任务进行了明确,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法》第七十七条: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的有关;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的行为,不得向危害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在维护中有哪些?《法》中:
(1)和组织支持、协助工作的行为受法律。因支持、协助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的,可以向机关、机关请求予以。机关、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措施;
(2)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给予补偿;造身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给予抚恤优待;
(3)和组织对工作有向提出的,对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和的;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提高注意发现哪些危害的活动?具体如下:(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机关或机关报告;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与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我们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法》中也有:(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机关、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