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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东省移动通信基站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4-12 5:43:16 人气: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无线电管理机构,省无线电监测站,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中国铁塔广东分公司:

  根据《广东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粤府办〔2015〕56号)有关要求,为实施移动通信基站管理创新,我委组织开发“广东省移动通信基站管理信息系统”(核高基版),系统将提供站址管理和基站管理功能。目前该系统的软件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定于2016年4月10日起在全省试运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自4月10日起试运行该系统的基站申报、基站审批和基站事后监管功能模块;自7月1日起试运行站址管理、效能监察、电子证照库及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

  电信运营企业通过互联网登录系统申请页面,登录网址为:,无线电管理机构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登录系统审批页面,登录网址为,各单位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详见附件1。

  (一)关于2016年之前已建成基站(以下简称“已建基站”)的申报,由电信运营企业通过省公司将相关基站数据提交我委,统一导入系统。

  请省级电信运营公司组织地市公司,将已建基站的有关信息按《广东省移动通信基站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3)填写,并于2016年6月15日前反馈我委。我委将组织地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进行核对确认后,导入系统。

  (二)关于2016年以后新建基站的申报,由电信运营企业的地市分公司于基站启用前在系统中申报,具体办理方法见附件4、5。

  (一)建设移动通信基站管理信息系统的目的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基站管理效率,实现基站标准化管理,促进移动通信网络的健康发展。我委将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审批流程,统一审批标准,并视该系统试运行情况,推进下一步的基站管理创新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试运行工作,迅速将此通知下发至各级申报部门,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基站申报管理工作。

  (三)请省电信运营企业务必按照以上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已建基站的数据报送,为下一步开展基站站址管理提供有利条件。已建基站指2016年1月1日前已投入运营的全部基站,包括已办理和未办理执照的基站。

  (四)为保障系统安全,我委将向各地市无线电管理机构配发核高基设备用于运行移动通信基站管理信息系统,请使用单位加强对核高基设备的管理,确保专机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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