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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10-17 17:28:46 人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9月13日福建新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其中董事2名),实到5人(董事2名)。会议由董事长胡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一、审议通过《关于认购深圳市科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定向发行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与深圳市科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现金8,000万元认购深圳市科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800万股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认购深圳市科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定向发行股份的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栋先生因工作需要,将专注于公司战略规划及投资并购等方向,专职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一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春旸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董事对吴春旸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新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栋先生因工作需要,将专注于公司战略规划及投资并购等方向,专职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一职。公司对王栋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及其在收购、投资、融资等资本运作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表示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春旸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吴春旸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按相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吴春旸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并获得审核通过。

  公司董事就董事会秘书变更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吴春旸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及个人品德,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在产业分析、资本运作及商业模式设计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吴春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相关。我们一致同意吴春旸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春旸,男,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获得大学理学硕士学位。曾任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证券分析师、长城证券研究所证券分析师,擅长产业分析、资本运作及商业模式设计。现任新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总监,主要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与资本运作。

  最近五年内,吴春旸先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吴春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春旸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春旸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福建新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7年9月28日与深圳市科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脉技术”或“甲方”)签订了《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公司以现金8,000万元认购科脉技术定向发行800万股股份。

  2017年9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深圳市科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定向发行股份的议案》。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智能化及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规、国务院决定的项目除外,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电子公告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服务项目)

  科脉技术股票于2015年12月1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科脉技术,证券代码:834873。

  收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科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票登记的函》,并完成股份登记后,该公司前十大股东将变更为:

  根据科脉技术已披露的《2016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科脉技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甲方本次股票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8,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元。其中,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8,000,000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认购股款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元。

  2、乙方以现金认购甲方向其发行的股份,并在自本次发行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认购款足额缴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具体缴款时间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中的认购缴款日为准。

  3、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甲方流动资金以及对其子公司增资,加大对子公司投入,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

  4、自新增股份登记完成,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之日起6个月内,乙方不能转让根据协议取得的甲方股份;6个月后乙方根据协议取得的甲方股份可全部解禁。

  5、甲方于本次发行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6、本次股份发行结束后,甲方董事会席位数量增至六席,乙方有权提名一名合格董事,但必须待甲方收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科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票登记的函》后,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7、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声明和,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根据违约的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有权决策机构依程序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本次认购科脉技术的股份是看好科脉技术与商户IT服务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同时进一步丰富公司线下商户一站式服务的生态布局,为公司的数据变现业务继续夯实基础。科脉技术在商户ERP软件领域深耕18年,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研发经验,拥有强大的商户开拓能力与庞大的商户基础,与公司的智能POS平台运营等业务可产生多方面的业务协同。通过对科脉技术的投资,有望取得较大的战略协同及良好的投资收益。本次投资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科脉技术系新三板挂牌企业,其经营情况受未来宏观经济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或者产业政策出现不利变动等多种因素影响,若科脉技术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经营、管理风险使其价值受损,则公司的投资价值将相应受损。

  科脉技术未来可能会继续寻求融资或战略合作,若公司未能持续增资,公司持股比例存在被稀释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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