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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应树立责任自负的原则?国内互联网新闻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4-10-15 0:26:55 人气:

  从今年P2P的格局来看,已形成了如“春秋战国”的局面。各种巨头的加入,充分证明了P2P的活力。

  然而,伴随着P2P迅猛发展的同时,又有着另一面,即为数众多的倒闭和跑事件。因此,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对投资者进行必要教育是势在必行的。

  9月27日,P2P平台理财范CEO申磊在每日经济新闻主办的“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发展论坛”上指出,P2P平台应树立“卖者有责”的核心,不断推进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8月底,活跃的P2P平台已超过1500家,几乎每天都有新的平台上线,行业的发展速度超过国内任何一个行业。

  不过,相关数据亦显示,涉嫌诈骗、跑、经营不善的平台超过500家,其中,今年就有超过100家以上的平台出现问题,各类网贷坏账损失累计金额已经达到30亿元以上,投资者资金安全受到严重的。

  对此,好利网总经理简育清指出,“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内树立责任自负原则,要求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向投资者说财与存款的区别,让他们懂得入市有风险的道理。”

  不过,他也说道,基于当前P2P的特性,平台要做好信息的中介,但是又有刚性兑付的概念,所以平台有些左右为难,全面好投资者利益的时候,又要承担风险;不投资者,投资者就会离台,所以很难找到其中的临界点。P2P的发展,一定不能有者,这是毫无疑问的,无论是平台自己兜底也好,还是其他的机构兜底也好,一定不要让投资者目前的收益有所损害,否则,打击就是性的。

  (责任编辑:晴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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